老少配老妇熟女中文高清,在线观看AV的,亚洲日韩免费观看,精品国产专区97在线

    <td id="dlwm6"><strong id="dlwm6"></strong></td>
    <menu id="dlwm6"><samp id="dlwm6"><acronym id="dlwm6"></acronym></samp></menu>
  • <small id="dlwm6"></small>
  • <small id="dlwm6"><menuitem id="dlwm6"></menuitem></small>
      夜間模式
      • 57578閱讀
      • 0回復

      [法治宣傳]【普法·微釋法】顧客自行撈魚被刺傷,超市賠13.9萬 [復制鏈接]

     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      發(fā)帖
      1968
      昆幣
      34287 枚
      只看樓主 使用道具 電梯直達
      樓主  發(fā)表于: 2024-08-14 , 來自:江蘇省0==


      一女子前往超市買魚

      在無工作人員也無打撈工具的情況下

      自行打撈被刺傷,構成八級傷殘

      超市要擔責嗎?

      案情簡介

      2022年9月,王女士前往某超市購買鱸魚時,現(xiàn)場未見工作人員亦無打撈工具,僅見幾個方形塑料漏筐,遂用該塑料漏筐撈鱸魚。在將魚裝袋過程中不慎被魚刺傷右手掌心,見只流出幾滴血,王女士并未在意。

      當天晚上,王女士發(fā)現(xiàn)被魚刺傷的手掌出現(xiàn)紅腫發(fā)熱現(xiàn)象,并感覺開始發(fā)燒,持續(xù)至第二天仍未好轉,且被魚刺的手掌已出現(xiàn)紅腫潰爛現(xiàn)象,遂緊急至醫(yī)院治療。

      經(jīng)醫(yī)院診斷,王女士的病情是與魚接觸的毒性效應(創(chuàng)傷弧菌感染)、右上肢皮膚潰瘍、膿毒性休克等,病情十分危急。之后王女士于醫(yī)院瘡瘍蛇傷脈管外科住院治療84天方才出院。

      2023年7月,王女士委托鑒定機構對傷殘等級進行鑒定,認定王女士構成八級傷殘。

      王女士認為,其在超市買魚時受傷,作為消費者其健康權已受損害,遂訴至法院,要求該超市賠償醫(yī)療費、殘疾賠償金、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共計22.5萬元。

      消費者自己動手撈魚被刺傷

      超市是否應該承擔侵權責任?

      責任比例如何劃分?

      法院審理

      福州市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超市作為經(jīng)營者、管理者,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、財產(chǎn)安全的要求,對可能危及人身、財產(chǎn)安全的商品和服務,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,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(fā)生的方法。


      結合本案事實情況、雙方各自過錯程度以及過錯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,法院最后酌定超市承擔70%即13.9萬元的責任,王女士自行承擔剩余30%的責任

      本案中,王女士作為消費者前往超市購買商品,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,其有權要求作為經(jīng)營者的超市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。

      超市方責任

      超市經(jīng)營的生鮮區(qū),出售各種魚蝦類海鮮,顧客在捕撈過程中存在滑倒、被刺傷或者各類細菌感染等風險,其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專人捕撈服務或者帶有標明、說明正確使用方法的專業(yè)工具,現(xiàn)場亦需在明顯位置作出警示,以防止危害發(fā)生。但超市未盡到前述義務,未提供專人捕撈服務,亦未提供專業(yè)捕撈工具,同時也未提示消費者注意相關風險,導致王女士需自行撈魚,在此過程中被魚刺傷手掌,造成本案損害結果的發(fā)生。

      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第一款以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八條、第十八條之規(guī)定,案涉超市對王女士損害結果的發(fā)生存在過錯,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
      王女士責任

      王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,應當能夠預料撈魚過程中被魚刺傷的可能性,其在現(xiàn)場未安排專人撈魚及未提供專業(yè)捕撈工具的情況下,應當積極尋求超市工作人員幫助,即便自行捕撈亦應提高警惕、多加小心,防止被魚刺傷,故超市抗辯王女士未盡到注意義務,可減輕其責任,法院予以采納。

     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,被魚刺后會造成細菌感染,因此導致的“與魚接觸的毒性效應(創(chuàng)傷弧菌感染)”“膿毒性休克”“與魚蟹類中毒”“上肢肌肉和肌腱損傷后遺癥”等損害結果在生活中不屬常見,故對王女士注意義務不宜過分苛責。



      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
     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、商場、銀行、車站、機場、體育場館、娛樂場所等經(jīng)營場所、公共場所的經(jīng)營者、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,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他人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
     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,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;經(jīng)營者、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,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。經(jīng)營者、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償。

      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

     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。

      消費者有權根據(jù)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,要求經(jīng)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、產(chǎn)地、生產(chǎn)者、用途、性能、規(guī)格、等級、主要成份、生產(chǎn)日期、有效期限、檢驗合格證明、使用方法說明書、售后服務,或者服務的內容、規(guī)格、費用等有關情況。

      第十八條 經(jīng)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、財產(chǎn)安全的要求。對可能危及人身、財產(chǎn)安全的商品和服務,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,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(fā)生的方法。

      賓館、商場、餐館、銀行、機場、車站、港口、影劇院等經(jīng)營場所的經(jīng)營者,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。



      經(jīng)營場所應健全安全保障機制

      主動采取危險防控措施

      最大限度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和財產(chǎn)安全

      消費者也要關注自身安全

      在可預測的范圍內,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

      避免不必要的損害發(fā)生~

      來源:尚法昆山


      爆料有獎!關注昆山論壇抖音號,抖音搜索“昆山論壇”,或搜索抖音號:ksbbs
       
      快速回復
      限76 字節(jié)
      如果您在寫長篇帖子又不馬上發(fā)表,建議存為草稿
       
      上一個 下一個